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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式系统控制原理图及操作与控制(超高层高位消防水池为低区重力供水系统)


【设计提示】
湿式系统(超高层高位水池为低区重力供水系统)操作与控制
1.消防水泵启停泵控制要求
    1.1 直接自动控制
    1.1.1 根据《喷规》第11.0.1条,应由高位消防水池出水干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低区消防水泵(兼转输泵)。上述两种控制方式为直接连锁启动,不受消防控制室(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1.1.2 高区消防水泵启泵时,自动启动低区消防泵(兼转输泵)。该控制方式为直接连锁启动,不受消防控制室(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1.2 消防控制室(盘)远程控制,包括远程自动控制和远程手动控制。
    1.2.1 远程自动控制: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下,当火灾报警系统接收到“高位消防水池出水干管上的流量开关或低区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报警信号,作为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动远程联动启动消防水泵低区消防泵(兼转输泵)。
    1.2.2 远程手动控制:低区消防水泵(兼转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通过手动控制盘远程手动启停低区消防泵(兼转输泵)。
    1.3 消防水泵房现场应急操作,包括消防泵房就地强制启动和机械应急启
    1.3 消防水泵禁止设置自动停泵控制。
    1.4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具备定期巡检功能,巡检间隔时间根据当地有关部门规定设置。
2.系统的监视与控制要求
    根据《喷规》第11.0.10条及条文说明,本系统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消防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消防水泵等的操作,具体如下:
    2.1 监视电源及备用动力的状态。
    2.2 监视系统的水源、水箱(罐)及信号阀的状态。
    2.3 可靠控制水泵的启动并显示反馈信号。
    2.4 监视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动作和复位状态。
湿式系统控制原理图(超高层高位消防水池为低区重力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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